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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0: 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2200.0元,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的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6277.29平方米,实施年产60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绍兴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绍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0.7%。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4,其中国控站点为3.58,项目地为不达标区。

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丁酮、乙醇、乙酸乙酯的监测浓度符合美国空气质量目标值AMEG的计算浓度

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丁酮、乙酸乙酯、乙醇、非甲烷总烃、SO2NOx、烟尘。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北面距离项目租用厂房约957m的滨海新城邻里中心,且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危害较大污染因子,且经收集处理后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13t/d(即637.5t/a),经适当处理后排放,废水水质为COD浓度为300mg/LNH3-N浓度为35mg/L,符合绍兴市污水进网标准(即污水排放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进厂水质、水量、处理负荷影响极小。根据污水入网意见书,项目污水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后可通过压力计量形式排入海东路污水重力管,因此项目进管是可行的。

3、固废

项目实施后边角料和次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丁酮、乙酸乙酯和机油的原料包装桶、废油墨、废抹布、废水性油墨残渣、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租赁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在48.3-54.9dBA),租赁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已有)。

要求:废水排放口设采样孔和排污标志牌,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2、废气

油墨调配间、印刷设施产污节点全封闭设置,调配间、印刷设施和烘干、设备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进入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系统,燃烧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效率达到96%以上(已有。同时车间内设置换气装置,加强室内通风已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VOCs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DA001)排放已有危废仓库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一并接入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系统,燃烧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已有

3、噪声

已有: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设油墨调配间、印刷设施产污节点全封闭设置。

噪声大、产生振动的所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合适的消音措施(如匹配的消声器),减少气流脉动噪声。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4、固废

项目实施后边角料和次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丁酮、乙酸乙酯和机油的原料包装桶、废油墨、废抹布、废水性油墨残渣、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规模、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基础上得出的,若布局、规模、工艺流程和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由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另行申报。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412日~2024423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412日~2024423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412日开始到2024423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海东路环普产业园二期21号厂房

联系人:张波

联系方式:18358597785

      附件:备案承诺书.pdf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示版.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能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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