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年产2000万只包装盒搬迁扩建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年产2000万只包装盒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
项目概要: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原名绍兴高新区顺宇纸品厂)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原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内),是一家生产、加工纸制品、服装辅料的企业。现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投资600万元,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独树路26号(绍兴市大金聚氨酯有限公司)3#楼一、二、三层的部分厂房实施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只包装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糊盒过程中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印刷和糊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雨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印刷机辊筒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经密封桶收集后存放于室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纸板、次废品、废钉子、一般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清洗废液(高浓度)、废胶粘剂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经经密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外排噪声为38.1~53.2dB,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因此,项目实施后项目地四周厂界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各类功能要求。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租用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出租方已有)收集后接入现有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搬迁实施后,印刷机辊筒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经密封桶收集后存放于室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2、废气
项目在印刷部位四周设置全密闭,并在密闭空间上部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糊盒工序单独设间,并在糊盒工段上部设置集气罩,项目印刷和糊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计算,需设计总风机风量4500m3/h,废气收集效率85%,处理效率为80%。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
⑶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⑴废纸板、废次品、废钉子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⑵废油墨桶、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印刷辊筒清洗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⑶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年产2000万只包装盒搬迁扩建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独树路26号(绍兴市大金聚氨酯有限公司)3#楼一、二、三层的部分厂房内实施生产,项目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现有等级。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6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6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3年7月18日开始到2023年7月26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50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独树路26号(绍兴市大金聚氨酯有限公司)3#楼一、二、三层
联系人:王建明
联系方式:13676887001
附件:备案承诺书.pdf、
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公示稿.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越城区顺宇纸品厂(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