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
2024年10月23日,我局收到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建议撤销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经营者变更登记的函》等相关材料,称2023年9月1日,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涉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9月3日决定对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立案调查。2023年9月7日,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涉嫌在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情况下,出具虚假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变更登记,申请撤销上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我局受理后开展了调查。
经查,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于2023年9月3日因涉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被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立案调查,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未向办理案件的行政机关、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如实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正在被立案调查的重要事实办理了经营者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2023年9月7日的变更经营者登记。因该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本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该市场主体“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变更登记,正在接受调查”的公告,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撤销该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法撤销绍兴市越城区佐佐木美发店2023年9月7日的变更经营者登记。
联系人:尉明洋、季晨琪 联系电话:0575-85385608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耶溪路621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