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农民建房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行政区域内、城市总体规划及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区级备案”原则进行宅基地审批。审批具体流程为:农户申请、行政村审核、现场踏勘、镇街审批、现场放样、组织验收和资料归档。2021年至今,我区共审批农村宅基地275宗,占地面积24520平方米,其中陶堰街道23宗,占地面积1892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区正逐步开展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农村宅基地规划为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将进一步统筹村民实际需求及相关管控要求,通过适当新增宅基地规模及对现有农居点进行有机更新等方式为村民建房提供规划指引、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村庄布点规划(2021-2035年)》,陶堰街道陶堰村、浔阳村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余11个村为保留类村庄。
目前,我区正在修订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在修订过程中将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民建房相关政策纳入暂行办法。
联系人:谢成辉,联系电话:88155998
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