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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正冠食品厂涉嫌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6- 20 11: 34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11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绍兴市正冠食品厂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中式香肠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3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上百万悦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当事人生产的中式香肠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抽检中式香肠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查,出具的检验报告(No80250000011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4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5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620日向绍兴市正冠食品厂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处罚〔2025354号)。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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