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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25-8513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发布日期: 2025- 06- 09 17: 52 浏览次数: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商用燃气灶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样。

 

2 检验依据

明示执行标准为GB 35848-2024的商用燃气灶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标志

GB 35848-2024

2

警示

GB 35848-2024

3

使用说明书

基本信息

GB 35848-2024

4

通用结构

一般要求

GB 35848-2024

5

燃具特殊结构

GB 35848-2024

6

外观

GB 35848-2024

7

燃气系统密封性

GB 35848-2024

8

热负荷准确度

GB 35848-2024

9

燃烧工况

火焰传递

GB 35848-2024

火焰状态

GB 35848-2024

主燃烧器火焰稳定性

GB 35848-2024

常明火火焰稳定性

GB 35848-2024

运行噪声

GB 35848-2024

熄火噪声

GB 35848-2024

干烟气中COa=1)含量

GB 35848-2024

特殊工况下干烟气中COa=1)含量

GB 35848-2024

10

熄火保护装置

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

GB 35848-2024

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

GB 35848-2024

11

点火性能

GB 35848-2024

12

预清扫

GB 35848-2024

12

B型燃具安全装置

GB 35848-2024

13

表面温升

GB 35848-2024

14

电气性能

GB 35848-2024

15

辅助能源

GB 35848-2024

16

能源合理利用

GB 35848-2024

明示指标要求

17

特殊要求

GB 35848-2024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35848-2024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GB 30531-2014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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