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胡 博
机构职能

(一)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安排。
(七)负责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区政府政策研究,供区政府决策参考。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数字越城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
(十三)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完善党领导下的金融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配合防范、化解、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5-88320665
传真 0575-85134003
办公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区行政中心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