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越城区农贸市场示范创建和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6-24 至 2026-07-03
征集部门:越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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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农贸市场示范创建和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考核对象为越城区范围内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并正常经营的农贸市场。根据2024年12月19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废止《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25年3月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废止《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当前情势发生变化,上位法依据废止,相关农贸市场不再具备奖补资格,文件实际已无法执行,需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575-85116957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01号
附件:越政办发〔2023〕52号-关于印发《越城区农贸市场示范创建和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pdf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越城区农贸市场示范创建和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办法》意见于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反馈0条,故采纳0条。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