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6-07-13 至 2026-08-13
征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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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包括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已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现将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科创大厦2322室,联系人:丁泽炜,联系电话:0575-89110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094421294@qq.com。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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