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6-07-07 至 2026-08-07
征集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包括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已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现将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353办公室,联系人:葛同志,联系电话:0575-85256622;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qsfj_gov@163.com。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故采纳0条。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