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和响应的标准
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发生在越城区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的重特大突发事故,如爆炸、自炸、泄漏及污染事故,有可能造成对周边人员和财物严重危害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突发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相应的标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并由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或重伤3-9人(含死亡、中毒),且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跨镇、街(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Ⅱ级响应,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企业组织实施。
二、事故类别、处置措施及现场区域划分
(一)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二)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该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有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情况。
2、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事故可能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三、机构和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当发生特大及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总指挥改由区长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总指挥。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计卫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分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事故所在地镇街(生态产业园、家私城管委会)
(二)指挥部职责
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单位应急演练。区府办、区安监局负责指挥部相应的联络、协调、传达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舆论宣传。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
2、区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区安监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4、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5、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6、区计卫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区质监分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8、区环保分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危害环境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9、区经贸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0、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项资金。
12、区农水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负责因农药引起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13、区监察局: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14、区总工会: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事故需要参与调查处理和现场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预案的启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拨打119、110、120电话求救外,同时报事故所在地镇街和区有关主管部门。镇街或区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区委办和区府办,同时报区安监局。
(二)预案的实施
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区安监局和公安、质监、计卫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镇街、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区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三)预案的结束
当危险化学品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及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以现场总指挥和专家确认认定应急救援结束。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一)救援专业组及职责
1、危险源控制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区安监局和区质监分局参加,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有关危险化学品专家组成。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关闭有毒有害气源、堵漏、灭火、工程拆除等。
2、警戒疏散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所在地镇街或区有关主管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3、医疗救护组:由区计卫局负责。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被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4、后勤保障组:由所在地镇街或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建设交通局等部门参加。
负责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调拨、运输;提供突发事故时所必需的救援车辆和现场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协调处理伤员的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负责安排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项资金。
5、环境监测组:由区环保分局负责,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事故消除或得到控制后,安全处置现场遗留危险物质。
6、善后处理组:由所在地镇街或区有关部门负责,区民政局等部门参加。
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7、专家咨询组:由区安监局负责,区质监分局和相关专家组成。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8、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负责新闻发布、事故报道及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危害特别严重时通报危机信息,把好新闻报道关。
(二)工作要求
各工作小组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应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原则上每半小时须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救援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如现场险情扩大、危机加重等)须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六、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的方案为本预案的分支组成部分,方案报区安监局备案。
(三)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越城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一、绍兴市越城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附件一:
绍兴市越城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一、越城区涉及危险化学品范围、行业及其特性
越城区危险化学品涉及经营、运输、使用等几个环节。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所列品种,本区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涉及到纺织、轻工、冶金、公路、水路、物资、农业、环保、地质、建筑、教育等多个领域。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使得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处置废弃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忽,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会十分严重。
危险化学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必需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在越城区范围大量的增加。另外,由于我区经济发展较快,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数量也在增加。近年来,由于机动车辆迅猛增长,车用汽油的使用量大大增加,加油站遍布全区各个角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源构成了越城区潜在的事故隐患。
越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性:
(一)复杂性: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所在位置往往处于具有人口密度大、资产集中、环境特殊等特点的地区,它的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它的预防和控制更为复杂。
(二)集中性:从聚集规模看,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于产生连锁反应。
(三)分散性:越城区的8个镇(街)及生态产业园和家私城管委会,都分布着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
(四)运动性:指以运动形式出现的危险化学品。越城区专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3家(均为公路运输),拥有较多的车辆。此外,每天外地进出我区和过境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舶也非常多。
(五)广泛性: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危险化学品被广泛生产并被广泛使用在各行各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化学品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包括洁厕剂、打火机、香水、摩丝、鼠药、杀虫剂、卫生球等。
(六)污染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严重。我区地处江南水乡,一旦发生化学污染,危害将更加突出。
二、越城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分布情况
我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经营、运输及使用。
(一)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全区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178家,其中经营单位174家(其中加油站11家);运输单位3家(公路运输3家,水上运输无);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及危险化学品容器及包装物生产单位和废弃物处置单位暂无。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情况
全区现有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单位3家(均为公路运输),营运车辆26辆,总吨位226.43吨,车辆平均吨位8.71吨。车辆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测均达到一级,符合要求。
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单位承运的货物种类涉及国家标准中所列的七类危险货物,其中成品油、苯类和三酸二碱等易燃液体、腐蚀品货物运输量较大,占危险化学品运输总量的绝大部分。外地区进入和过境本辖区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和船舶数量也十分可观。
(三)加油站情况
全区现有加油站11座。其中:中石化、中石油系统加油站共10座,社会加油站1座。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二)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三)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4、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二)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三)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四)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五)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六)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七)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八)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九)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十)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一)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三)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四)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五)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六)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
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
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事故可能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