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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80Y/2008-1479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09-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审计局电子政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09- 12- 13 15: 12 浏览次数:

     为强化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规范电子政务运行,及时处理和反馈各种信息,使局电子公文能做到准确、规范、安全,进一步优化办公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现对我局电子政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职责分工
局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各分管科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电子政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遵章使用计算机及网络,正确处理电子公文。
    二、管理要求                            
    1、电子公文管理
电子公文行文关系,与纸质公文的行文关系相同,除特殊注明外,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行政效力。电子公文不加印鉴,电子公文的公文要素与纸质公文基本一致,分为收文和发文办理,其工作流程与纸质公文工作流程基本相同。
    在收到电子公文后,有必要复制成一份(经发文机关批准可复制成多份)纸质公文,注明复制单位、日期、份数,然后继续办理其他程序,所收到的相同纸质公文应作为备份存档。电子公文处理和存储,必须采用专用的计算机和存储设备,由收到电子公文的人员负责管理,确保有关设备的安全。
    2、操作人员管理
    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本人的用户代码和口令,并保守秘密,在系统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系统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退出。上机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调整业务流程、更改用户设置。非办公系统中注册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或浏览,日常要求每隔1个月修改用户密码。
对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的文件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
    3、系统操作管理
    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即打开OA办公系统,下班时关闭,上班期间每隔一个小时查看一次最新信息。对电子邮件系统要求经常清理,保证邮件占用空间小于100M。通知公告、留言板的文档保留一个月时间,超期后由办公室对文档进行删除。信息发布、信息收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对于永久保留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备份,重要信息各科室要自己备份。
    4、门户网站管理
    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在越城区政务专网上建立的政府网站,网站的宗旨是宣传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为局内部工作人员及其他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办公信息。网站上的内容必须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局各科室均可通过现行审计信息报送渠道向网站提供有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发布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各科室将有关信息进行编辑制作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并报局领导签发后,由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发布。对超过一定期限且时效性较强的信息,网站信息管理员要定期删除。
局门户网站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局门户网站必须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网站的系统管理人员和信箱管理员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资料,也不允许私开用户信箱。局门户网站应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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