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至少安排一次。
三、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文章和领导讲话精神;
(三)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及其他主管部门布置的学习内容;
(四)根据本局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需要选择的学习内容。
四、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组长应通过学习秘书将学习内容告知每一成员。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时,应认真研读文件,积极敞开思想,交流学习心得。每次集中学习均由学习秘书作详细记录。
五、中心组成员应注重自我总结提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
六、中心组成员除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外,还应参加以下各项学习:
(一)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理论学习和专题讲座;
(二)区委各有关部门计划安排的理论学习和培训;
(三)局机关每周安排的理论学习;
(四)局机关支部组织的理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