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越城区统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办(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编制外人员的聘用工作,健全人员进出机制,优化编制外聘用人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越城区统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作以下补充意见:
一、凡招录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必须具备统计、经济或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统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计算机业务操作能力。
二、对已聘用的编制外人员,男性到55周岁、女性到50周岁,不再续聘。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编制外人员聘用 补充 意见
抄送:区府办、区人劳局。
越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