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居):
为加快劳动关系和谐城区建设,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村居”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镇成立领导班子
主 任:邹国民
副主任:张六九 朱吉利
成 员:张永和 王 平 严夏娟 高胜成
水铁虎 王 正
二、村(居)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小组
1.人员要求:调解小组由各村村(居)委主任任组长文、书、大学生村官、调解委员等四人组成。每个村(居)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报区人事劳动局,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持证上岗。每位工作人员要努力达到“政策法规宣传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用工信息员、劳动纠纷调解员”“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
2.硬件要求:每个村(居))设置劳动纠纷调处室;建立“三本台帐”:政策法规台帐、用人单位台帐、劳动争议纠纷调处台帐;相关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上墙公示。
3.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本村(居)内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了解其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因经营不善、业主欠薪逃逸造成关停等不良苗头;调处本村(居)内一般的劳资纠纷;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做好各类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收集和日常监察业务。
附件1:越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村居”创建评审细则
附件2:越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村居”申报表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关系 创建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人劳局。
东湖镇党政办公室 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越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村居”创建评审细则
序号 | 考评项目及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基 本 项 目 | 100 |
| |
1 | 成立劳动关系和谐村居创建组织。 | 10 |
|
2 | 设有劳动纠纷调处室(劳动监察服务点),并挂牌。 | 10 |
|
3 | 配备1名协管员,并持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上岗。 | 15 |
|
4 | 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上墙公示。 | 10 |
|
5 | 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台账,采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用人单位的入库率达100%;开展日常巡查,掌握动态情况,将检查情况及时计入台账。 | 15 |
|
6 | 建立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台账,接受咨询人数每年不低于50人次。 | 10 |
|
7 | 建立劳动纠纷调处台账,对一般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对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机构反映,案件调处率达100%。 | 20 |
|
8 | 协助上级劳动保障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信息上报及突发事件处置。 | 10 |
|
加 减 分 项 目 |
|
| |
1 | 受到区、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10分。 |
|
|
2 | 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机构反映辖区内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并被查实的,每起加2分。 |
|
|
3 | 及时发现并汇报企业不良苗头,避免重大劳资纠纷发生,每起加10分。 |
|
|
4 | 发生10人以上因劳动纠纷到区、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0分。并取消当年度评审资格。 |
|
|
附件2:
越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村居”申报表
社区(村) 名 称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工
作 | (可另附材料) | |||
镇 街 推 荐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区创建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