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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06N/2011-7181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东湖街道 发文日期: 2011-0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东湖镇委 东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1- 04- 20 09: 32 浏览次数:

中共东湖镇委  东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选好配强村级配套组织人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努力选配好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级配套组织班子,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村级配套组织的选配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按章办事的原则。按照任职条件、成员职数和选配程序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选配。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保持工作连续性,对工作业绩好、群众公认的原任配套组织成员原则上应留任。

(六)坚持交叉兼职的原则。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一般应兼任配套组织负责人,各配套组织之间的成员可实行交叉兼职。

三、村级配套组织的范围与任期

村级配套组织(岗位)包括:村团组织,村妇代会,村民兵连,村治保、调解委员会等。村级配套组织任期与村两委会任期相同。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站在党的立场上,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讲公道。

2.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较高的觉悟,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和组织能力,热心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具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4.不长期外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一定业务水平。

(二)职数设置及具体条件

1.村团组织

村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团员不足10人的支部,可只设书记1人;村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村团委一般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其组成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2)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从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鼓励大学生村官、村两委班子中的年轻成员竞选村团组织相应职务。

2.村妇女组织

妇代会班子一般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规模较大的村可设副主任1名。妇代会委员一般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比例。

妇代会主任要求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带头致富和带领妇女群众致富能力强。初任妇代会主任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妇代会主任应是村“两委”班子成员。

3.村民兵组织

(1)村民兵连长原则上由村委主任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

(2)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设1名副连长,副连长还应具备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等条件。转业、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4.村治保、调解组织

村治保、调解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500—1000人口的村设3人,1000人口以上的村设5人。其中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设1名副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委会聘任。

村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还应具备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治保、调解工作,并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治保、调解经验。

村级配套组织成员的聘用、报酬等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越委办〔2011〕8号)有关精神执行。

五、产生程序

(一)村团组织书记及委员

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所在村五分之四以上具有选举权的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村党组织和镇团委批准,并由镇团委发文公布。

(二)村妇代会主任及成员

1.村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协商确定妇代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镇妇联审核。2.妇代会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经妇女群众民主推选产生,一般每10至30名妇女推选一名代表。妇代会代表要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3.召开村妇女代表会,选举产生妇代会委员、主任(副主任)。4.镇妇联发文公布。

(三)村民兵连长、指导员

由村党组织推荐,镇人武部审核,经镇党委同意后,以镇人武部名义任免,并报区人武部备案。

(四)村治保、调解委员会

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报镇街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审核后,由镇党委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各驻村指导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帮助村两委会选好配强配套组织组成人员。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配套组织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和选配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把关。要保持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对表现好、群众公认的人员调整面不宜过大。要坚持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力求少聘多兼。

(三)完善制度,促进发展。各单位在选配好村级配套组织的同时,要抓好村级配套组织的制度建设,帮助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村级配套组织有序、高效运作。

 

附(1-4) :东湖镇配套组织相关审批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基层政权  配套组织  意见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府办,区民政局。           

  东湖镇党政办公室                月19日印发      

信息来源: 东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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