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度全区统计工作岗位
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家私城统计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城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绍兴市统计局2011年统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2011年统计工作思路和中心工作安排,特制定2011年全区统计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确保2011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考评范围
各镇、街道、家私城统计各项工作。
二、考评办法
(一)由区统计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队、中心负责记录并考评。
(二)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年中组织一次自评,区局组织一次考核督查,年终召开会议进行考评确定。
三、考评奖励
年终考评得分作为评选年度区级统计先进集体、个人和推荐市级先进集体、个人的依据。
四、考评时间
总体工作为2011年日历年度。其中:专业定期报表和统计分析文章考评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五、其它事项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评材料的收集、保管,并按考评要求及时上报区局有关科室。
人口普查工作、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科技强区复检工作另行考核,本细则不再细化考核。
本考评实施细则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越城区统计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
2.2011年统计数据质量考评办法
3.2011年越城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统计责任制考评细则通知
抄送:市统计局,区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家私城管委会。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