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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793361876H/2011-1667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1-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度全区统计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4- 07 17: 06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度全区统计工作岗位

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家私城统计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城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绍兴市统计局2011年统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2011年统计工作思路和中心工作安排,特制定2011年全区统计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确保2011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考评范围

  各镇、街道、家私城统计各项工作。

  二、考评办法

  (一)由区统计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队、中心负责记录并考评。

  (二)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年中组织一次自评,区局组织一次考核督查,年终召开会议进行考评确定。

  三、考评奖励

  年终考评得分作为评选年度区级统计先进集体、个人和推荐市级先进集体、个人的依据。

  四、考评时间

  总体工作为2011年日历年度。其中:专业定期报表和统计分析文章考评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五、其它事项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评材料的收集、保管,并按考评要求及时上报区局有关科室。

  人口普查工作、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科技强区复检工作另行考核,本细则不再细化考核。

  本考评实施细则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越城区统计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

  2.2011年统计数据质量考评办法

  3.2011年越城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统计责任制考评细则通知

  抄送:市统计局,区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家私城管委会。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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