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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793361876H/2011-1666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1-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关于参照执行《绍兴市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6- 29 17: 24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

关于参照执行《绍兴市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家私城统计办:

  根据城区统计法制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日开始,越城区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绍兴市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试行)》(绍市统〔2011〕25号)执行。如有变动、修改、废止另行通知。

  附件:绍兴市统计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  通知

  抄送:市统计局,区法制办。

  越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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