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食药监发〔2012〕 17 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召开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负责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4月13日2:00——5:00;
二、会议地点: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中路360号);
三、参加人员: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通报2011年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情况;
2、通报2011年全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
3、布置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中涉及医疗机构的工作要求;
4、业务培训(《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绍兴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实施细则》)。
联系人:徐建荣联系电话:85080626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 会议通知
抄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印发
关于召开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负责人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