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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13-08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13年春节慰问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2- 22 09: 41 浏览次数:

各镇街民政办: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研究,决定发放2013年春节慰问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册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就学困难户。

  二、慰问标准:每户1000元。

  三、发放要求:要加强领导,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困难对象过好春节。请各镇街在春节前把慰问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城乡低保户通过指定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不包括集中供养的“三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三无”、“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就学困难户由各镇街代发。发放的金额、数量、慰问对象名单都要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真实。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同时,各镇街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其他特困群众进行慰问。严格执行结报制度。各镇街在春节慰问金发放结束后,请将发放签收单(结报单)以及镇街对其他特困群众的慰问资金救助情况一并于2月8日前报越城区民政局社会保障科。

  附:《2013年越城区春节慰问金分配表》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13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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