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民政局>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13-08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3- 15 14: 45 浏览次数:


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

清明节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和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工作的通知》(绍市民事[2013]2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要从保障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将清明节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抓落实

  各镇街要把加强对清明祭祀活动管理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方案,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杜绝山林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公墓应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加强道路车辆管理,积极疏导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各级在清明节期间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值勤值班,保证各个环节正常运转,为群众文明祭祀活动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和保障。

  三、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上台阶

  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开展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的“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深化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将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衡量殡葬工作的唯一标准,认真查找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设备,优化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规程,创新服务模式,体现人文关怀,更好地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四、积极引导,抓住机遇树新风

  各镇街要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个契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动文明祭祀活动。在清明节祭扫活动中,要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可通过组织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减轻公墓集中祭扫的压力。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要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海、树葬、壁葬等生态节地的安葬方式。

  各镇街民政办要建立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制订应急措施,防止特突发事件发生,若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报告。各镇街民政办的清明值班表和清明节工作总结请分别于3月22日和4月8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