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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50k/2015-72798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3年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4- 01- 08 00: 00 浏览次数:

2013年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年报

(2014年4月8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7588316932。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自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17个(二级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共接受群众咨询27次,其中电话咨询20次,当面咨询7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0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3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本部门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本部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落实责任,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开该公开的信息,在允许的前提下多公开群众需求性强的信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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