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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307/2014-2527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灵芝街道 发文日期: 2014-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12- 03 10: 14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越委办传〔2014〕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12月底,现有“三合一”企业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设施,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步骤

  1.排查摸底(12月2日至12月10日)。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排查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按经济普查划分区域为准)的生产经营企业,做好企业登记工作,认真填写企业基础数据表(附件1),对发现的“三合一”企业,认真填写“三合一”企业登记表(附件2),完成排查后于12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上报镇安监站。

  2.整治阶段(12月2日至12月20日)。对于排查出的 “三合一”企业,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做出限期整改措施,必要时要采取停电等手段,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检查整治、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由镇安监站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3.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镇安监站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将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企业的摸底数情况和“三合一”企业整改情况纳入月度考评和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1.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排查掌握本辖区内的企业,建立准确的、动态的企业基础名单和“三合一”企业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动辖区内相关力量,落实专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整治情况。

  3.要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附件1:企业基础数登记表

  附件2:“三合一”企业登记表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 灵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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