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绍兴市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3月31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sx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832066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自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0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9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79%。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55个(二级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全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全区共接受群众咨询97次,其中电话咨询93次,当面咨询4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0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全区发生针对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度全区没有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条例》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单位存在重部门子网站建设、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的现象;三是少数单位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有时出现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在2014年的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区政府及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加强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对各镇街(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