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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362/2014-6437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14-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4- 04- 03 15: 0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党政办、计生办、计生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越城,根据绍兴市人口计生委、绍兴市文明办、绍兴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的实施意见》(绍市人口计生〔2013〕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以下简称“两进”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协调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队伍网络优势,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育、节育、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越城目标,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服务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党政统筹,同创共建。坚持党政统筹,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动员各方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推进“两进”活动。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

  (四)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避免搞“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三、总体目标

  以镇街为单位,全区开展活动的普及面2013年达到30%以上,2014年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通过开展活动,使家庭婚育文明素质得到提高,家庭优生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家庭生育保障得到强化,家庭生育关怀得到深化,困难家庭生活得到改善。

  四、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两进”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广泛宣传倡导,提高家庭婚育文明素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三优”教育、“十二五”法制教育等为载体,面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生育、负责任生育、男女平等等文明生育观念,宣传孝敬老人、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等传统美德,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提高家庭婚育文明素质。

  (二)加强技术服务,提升家庭优生健康水平。以优孕、优生、优育为主要环节,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落实“七免三补”政策,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实现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浙江省优生“两免”项目、孕前遗传基因筛查项目全覆盖,推进优质服务,大力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坚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普及率和有效性,减少意外妊娠发生。关注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加强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老年人口健康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拓展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形式,提升家庭优生健康水平。

  (三)健全“奖扶”制度,强化家庭生育保障。把人口计生纳入当地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在落实好计生“奖扶”、“特扶”、公益金制度的基础上,逐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育、生活、生产和养老中存在的困难。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开展计生系列保险等工作,强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儿户家庭利益保障,使奖励、优惠、扶助、救济、保障等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落到实处。

  (四)创新服务形式,优化家庭生育关怀。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规范化服务中心、建立“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为载体,大力优化计划生育家庭生育关怀。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以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空巢老人家庭、流动人口留守家庭为重点,开展志愿帮扶、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活动。结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建设,创新人口家庭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五)帮助脱贫解困,改善困难家庭生活条件。以实施“生育关怀--致富发展”项目等活动为载体,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增强发展能力。将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纳入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优先提供资金扶助和生产技能培训。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采用项目扶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法,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以上活动内容由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为主负责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及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部门重点开展生育文明观念、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宣传倡导;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促进、依法行政、奖励扶助、便民服务等工作;计划生育协会重点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帮扶救助、致富维权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镇街党政办、计生办及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重视“两进”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并作为创建文明家庭、推进家庭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切实加强领导,区人口计卫局、区文明办、区计生协会共同建立“两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两进”活动的领导。

  (二)完善机制,明确职责。按照市总体规划部署,“两进”活动时间为五年,2012年底前为活动试点阶段,2013年至2015年为全面推开实施阶段。“两进”活动必须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努力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党政统筹、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活动推进机制。各镇街计生办要履行牵头协调职能,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今后三年活动规划,并将任务落到实处。计生协会要根据自身职能,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优势,体现协会特色,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要切实加强对“两进”活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通过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相关部门资源共享、积极争取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拓宽人财物投入渠道。要进一步发展壮大生育关怀基金,动员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力量,特别是争取更多的民营企业通过成立企业冠名基金等形式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为“两进”活动及人口福利事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提倡以项目形式运作,增强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及时评估,总结提高。在“两进”活动推进过程中,各镇街要及时评估各项活动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区“两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制定活动评估标准,适时开展检查评估,鼓励各镇街因地制宜,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培育活动示范单位,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越城区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越 城 区 文 明 办      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越城区计划生育协会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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