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
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我区计卫系统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规范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廉洁从政(从医),使党内监督付诸行动、体现效果。根据越纪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越纪〔2012〕6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各单位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规范执政行为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与保护,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诺廉评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抓手,纳入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组织实施,同时要着力抓好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作风建设。
二、围绕重点,求真务实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的内容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重心,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出承诺,严格履行承诺。要切合实际,以选择网络媒体、张榜公示、召开大会等多种形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承诺务求实效,力戒走过场、图形式,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规范流程,统一操作
各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要求在4月底前作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认真填写《越城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将登记表交局纪工委统一保管。年终,对领导干部践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领导干部本人对照年初承诺内容填写《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履诺情况》(附件同上),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一份交局纪工委。
附件:越城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
中共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工委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