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非中心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灵芝镇中心小学(镜湖小学)校园绿化养护、盆花租摆等服务项目招标107

发布日期: 2014- 07- 14 11: 47 来源: 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镜湖小学)校园绿化养护、盆花租摆等服务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标,现公开发布招标发包信息,有关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灵芝镇中心小学(镜湖小学)校园绿化养护、盆花租摆等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①校园内木质花坛四季草花种植。四季草花整体更换一次不少于1200盆,其中鱼池旁木花坛更换一次不少于50/只,大厅下木花坛更换一次不少于380/只(所有木质花坛的草花保证全年有花草,如有死亡要及时更换)。种植的主要品种参考如下:矮牵牛、一串红、瓜叶菊、万寿菊、地映、早菊、长春花、菊花、雏菊、三色堇、海棠、金盏菊等。  

 ②办公室、会议室等盆花摆放与布置。盆花每次摆放约135盆,主要以南方室内观叶植物为主。(摆放位置及要求详见学校方案,室内盆花根据需要每季度适当更换)  

③校园内绿化草皮、树木的日常养护及暑期绿化抗旱保养及校园除草养护等。(约11000平方米)  

3、服务期限: 2014717日 — 2015716日 止(一年),如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养护得当且服务较好,经学校集体讨论可直接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4、服务要求:①养护期内盆花、草花日常养护管理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因日常养护管理不善造成盆花、草花枯死的,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②中标单位应保持提供的盆花、草花鲜活,对于枝叶枯萎的盆花或花谢的草花投标方应及时更换。  

③招标单位遇重大活动需使用盆花时(数量在30盆以内),中标单位应及时无偿提供摆放,招标单位提前二天通知中标单位。所需数量超出30盆时,双方协商解决。  

④中标单位应保证校园内原有树木的数量不得缺少,做好日常的修枝、治虫等工作。校园内绿化确保每年四次的修剪平整,草皮两次修剪平整,并做好树枝、杂草的清理外运。  

5、投标资质: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企业资质:绍兴市范围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或具有园林绿化种植、养护、租摆等资质的个体工商经营户。  

6、报名、预审要求:报名时间 2014 7  16日上午8:3011:00,地点:灵芝镇中心小学(镜湖小学)总务处。  

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者身份证以及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体工商户的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报名者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盖章,未带原件者拒绝报名)  

预审合格者发给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  

7、中标方式:(1)限价范围内直接最低价中标。 (2)开标前公布上限价,如全部超过学校公布的上限报价,向最低报价的三家重新询标,以低价中标,但不超过上限价。  

8、其他:(1.本公告若与发出的招标文件有误,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报名时随带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2000元,不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269691   13385851669  

   

   

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4714

项目编号:YJZB2014107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