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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2878027/2014-040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14-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08- 12 08: 2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8月1日,台湾高雄市一轻轨工地发生石化液体外泄引发多处连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67人受伤。8月2日,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区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面粉厂、糖厂、纺织厂、硫磺厂、饲料厂、塑料厂、金属加工厂及粮库等企业。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二)检查重点

  1.企业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4.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职工是否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企业是否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定期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做好记录。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企业是否编制防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阶段(8月10日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粉尘企业安全检查的动员部署,摸清本区域、本行业内粉尘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并于8月10前填写报送《越城区粉尘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至区安委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粉尘企业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粉尘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办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进行全方位介入,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粉尘企业安全检查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扎实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一)重点领域和范围

  重点抓好非煤矿山、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六个领域的 “打非治违”工作。同时,根据省、市要求,深入开展渔业船舶领域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区住建局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管道、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打击建筑施工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2.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3.区农水局牵头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转让渔船和“三无”船只作业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

  4.区安监局牵头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重点整治危化品无证经营行为和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5.区国土分局牵头开展废弃矿山非法开采、乱挖乱采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6.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组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组织检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违法无证无照小微企业。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功能作用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要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各镇街要全面落实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安委办要视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慢、成效差的镇街和部门,开展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3.巩固深化阶段(12月)。各镇街、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厂中厂”整治、“平安创建”、“三改一拆”、“腾笼换鸟”、涉污“低小散”整治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要针对各自实际,加强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管理薄弱、安全保障差的领域的全方位排查,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与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结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重视和强化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参与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分别于8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专项行动总结报区安委办(联系人:朱丹,联系电话:85135765,传真:85117891,邮箱:区政府内网区安监局综合科)。

  附件:越城区粉尘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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