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现将《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4年8月7日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2014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教育,提能增效。
(一)严格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9月底前
(二)将党风廉政纳入《越城区发改局201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我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被上级行风效能明察暗访人员发现行风效能问题的每次扣除岗位目标责任分5分;被本局行风效能督查人员发现存在行风效能问题的,每次扣2分。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8月底前
(三)每季度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或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做好学习记录。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四)每季度开展机关行风效能检查,突出重点,及时在全局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并建立台账。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二、突出重点,源头防控。
(一)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均纳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范围,并做好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二)落实“一把手”不直接签批财务发票、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三不直接”制度。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三)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信息登记制度,做到数据准确,填报及时。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2月底前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工作流程,加强重点科室惩防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8月底前
(五)根据部门调整,重新明确2014年区发改局反腐倡廉建设与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8月底前
三、厉行节约,规范“三公”
(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修改完善我局《财务审批制度》。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8月底前
(二)根据《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规定(2006年)》,研究制定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对象和接待事由登记工作,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责任人:黄志鑫;完成期限:8月底前
四、完善机制,规范程序
(一)规范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项目审批台账,对项目名称、受理人、办结时间等进行登记。
责任领导:杨意军;完成期限:8月底前
(二)规范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与管理,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申报项目递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8月底前
五、诺廉评廉,民主监督。
(一)做好诺廉、践廉工作。中层以上机关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并在公示栏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将下属经济信息中心一并纳入全局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下属单位的干部同等要求、同等教育、同等管理,单位负责人作出廉政承诺。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年底
(二)扎实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年底
(三)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禁止出入娱乐会所,杜绝不正当的“酒局”、“牌局”,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并向公众公示。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