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委员会关于
做好2014年度村(居、社区)干部
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就2014年度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的对象与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各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村(居、社区)主职干部需进行口头述职。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制总结回顾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包括本人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述廉的主要内容:主要汇报年度廉洁承诺的执行情况。具体为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情况;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
(四)民主评议的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二、时间安排
村主职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在之前完成,各村应提前2天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三、几点要求
(一)各村(居、社区)主职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准备好述职述廉报告,向村民代表和党员进行口头述职,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的相应准备工作。
(二)村(居、社区)其他干部要进行书面述职述廉。
(三)村(居)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对两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社区要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对全体社区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四)驻村指导员参加所联村(居、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班子联系领导视情参加。
(五)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表由各村(居、社区)依据镇提供的表式,填入测评人员姓名后根据实际参会人数进行复制。
附件: 2014年度村(居、社区)主职干部民主评议测评表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