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低小散”企业“四个一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相关企业、镇机关各办: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通过“四个一批”(关一批、改一批、减一批、引一批)集中整治“低小散”企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去年“低小散”涉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至3月底,结合我镇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对“低小散”企业按照“四个一批”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关停查处一批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整改消除一批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筛选淘汰一批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培育引进一批“精、专、特、优”的绿色制造企业。
二、整治内容
一是行政许可。重点整治企业从事相关行业未依法办理证照或存在证照不齐、过期失效等情况,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等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工艺设备。重点整治企业使用国家、省和绍兴市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危险物品从事生产经营以及生产强制淘汰产品的情况。
三是生产安全。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场所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多种安全隐患;作业现场有“多合一”现象等。
四是消防安全。重点整治生产场所违章动火作业,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缺失),采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存在“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是特种设备。重点整治企业各类在用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违法违规安装、使用各种“土制”特种设备情况。
六是环境保护。重点整治涉污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核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不到位,环境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七是厂房出租。重点整治企业在厂房出租中存在群租、乱租、混租现象;厂房租赁中存在的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以及安全管理缺失的情况;企业“一证多厂”违规挂靠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八是现场管理。重点整治企业各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作业现场机器设备布局过于拥挤、现场物品堆积摆放杂乱等安全隐患;生产作业存在严重“跑冒滴漏”、“脏乱差”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成立“四个一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瑞任组长,金栋、蒋方征任副组长,王徐彪、李斌、赵琴琴、诸加欣、沈玉权、杨钢、丁欢庆为成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陈栋樑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小军、陈舫建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江、金华旗、徐晓刚、任翔、俞富强、君、陈勇、陈董磊、李永刚、徐杜军、沈简烽、陈伟栋为办公室成员。
(二)镇整治办组建三个工作组,负责各片整治工作的调查摸排和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由王江牵头,任翔、陈勇、徐杜军参加,负责西片整治工作的调查摸排和执法检查工作;
第二组 由金华旗牵头,俞富强、邵中行、沈简烽参加,负责东片整治工作的调查摸排和执法检查工作;
第三组 由徐晓刚牵头,君、李永刚、陈伟栋参加,负责北片整治工作的调查摸排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各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本片区内“四个一批”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四个一批”整治工作任务。各工作组要在1月20日前全面调查摸清企业底数,并将整治方案报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办公室汇总报送镇主要领导。
(四)镇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和监管职责,加强执法检查指导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1月20日前)。要深入、认真、细致地对各片规模以下的“低小散”工业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查清企业的现实情况及突出问题,建立纳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名录和档案,实行“一企一档”。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计划,突出关停淘汰重点。1月20日前,名片要将调查摸底情况、整治计划方案和拟关停、淘汰和整改的企业名单报送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对象,分类整治(1月21日至2月10日)。各工作组要根据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列入整治计划的企业进行逐家落实。要制发相应的执法文书,按照明确的整治要求落实措施、时限和责任。对列入关停淘汰的企业在2月10日前完成;对列入整改的企业要在发出整改通知后于3月底前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月10日前,各工作组将关停淘汰企业情况汇总报送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重点,联合执法(2月10日前)。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开展整治,要确定一批重点对象进行集中联合执法,上报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关停、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拆除等措施,依法对非法违法违规生产活动执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四)注重实效,巩固提高(3月底前)。各工作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通过“关一批、改一批、减一批”,真正达到“引一批”的整治效果。对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逐家实施“回头看”检查,对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企业,各工作组要逐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到位,防止关停企业擅自违法恢复生产。对列入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整治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治基本要求的企业,决不允许继续生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工作组要结合春节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宣传部门要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一些公开处理的违法违规单位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工作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效果。联系领导要加大对联系片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帮扶力度,“四个一批”集中整治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整治办要总结推广集中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工作信息。
附:灵芝镇“低小散”企业“四个一批”整治基本情况调查表。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