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东浦镇位于绍兴市区北郊,地域面积32平方公里,下辖3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总人口4.3万人,机关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19人,各类退休人员68人。其中:①在职:行政公务员36人,事业编制干部18人,大学生村官10人,镇自聘及劳务派遣等53人(工勤、食堂、驾驶员、城管、会计审计代理、门卫等自聘37人,劳务派遣13人,复退军人再就业3人),其他民政、社保到镇工作2人。②退休:行政公务员退休22人,事业编制干部退休14人,镇自聘退休32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安排351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296.6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219.07万元)。
1、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⑴工资福利支出516.64万元;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86万元;
⑶商品和服务支出485.16万元。
2、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⑴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3万元;
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03万元。主要镇匹配用于农村大病医疗补助;
⑶计生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支出20万元。用于计生上环、取环、引流、结扎等费用;
⑷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支出65万元。用于流动人口管理费用;
⑸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万元。用于发放无业居民独生子女费;
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等社会维稳费用50万元,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及人员经费60万元;
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0万元。用于垃圾清运、处置费用19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费用300万元,用于集镇绿化、路灯、交通道路等维护费用310万元。
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5万元。用于拆违控违费用50万元,用于教育补助费用50万元,用于人武、治安、消防等费用115万元;
⑼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0万元。用于大学生村官保障经费;
⑽其他农业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防治、防疫等费用;
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7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等费用173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费用400万元;
⑿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0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行政协勤、市场监督等部门费用)。
东浦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