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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03366/2015-1567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11- 25 00: 00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各用人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步伐,进一步摸清全区职业病危害现状,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现就加强全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根据《申报办法》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除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以外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

  (名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申报工作流程为:

  (1)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

  (2)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提交《申报表》;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4)用人单位打印经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上报区安监局职安科: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联系人:田文标,联系电话:88370271)。

  (二)出具回执。区安监局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后,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为用人单位开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附件2),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联系人:田文标,联系电话:88370271)。

  三、申报时限

  各镇街安监站要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按相关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备案,取得《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一)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和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印染、制造(水泥、石材、木质家具、玻璃、皮革、制鞋、橡胶)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尘作业、喷涂、涉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必须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

  (二)其他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也是各镇街履行职业卫生监管的重要职责。各镇街要提高认识,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本地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准确掌握。各镇街要本着“先规上企业后规下企业、先危害严重再较重后一般”的原则,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全面准确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登记,督促其按时限按要求完成申报备案,要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加强监管,有效防范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组织,确保有序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重要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申报,要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职业危害重要行业、重要工序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在申报工作推进过程中,如发现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要及时上报区安监局进行立案查处。

  (四)强化督考,确保目标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将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各地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期完成目标。

  附件: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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