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绍越编〔2011〕37号文件精神,鉴于区发改局与新区经发局合署办公的实际,为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区发改局(新区经发局)内设科室、中心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一)负责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局党务工作;
(三)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政策性文件;
(四)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
(五)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六)负责起草本局的工作思路和总结;
(七)负责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八)负责局内有关会议及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九)负责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劳动人事、干部教育、电子政务、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市发改委办公室、政治处、财务审计处等。
二、综合计划科
(一)拟订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区经济、城乡等体制改革的协调、试点、指导等具体工作。
(二)组织制定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组织,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负责牵头做好越商回归工作;
(四)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五)负责村邮站运行工作;
(六)负责国内合作和对外交流活动;
(七)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政策性保险工作;
(八)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九)负责牵头做好社会信用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市发改委综合体改处、城乡体改处、合作交流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社会发展处、对口支援办等。
三、投资科、投资督查科
(一)负责做好全区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类重点投资项目申报、督查、考核、通报;
(三)抓好有效投资工作,对各类投资项目进行协调服务,督促实施进度;
(四)负责能源工作;
(五)负责做好中央资金和省级公共资金补助的申报及稽查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市发改委投资处、能源处、基本建设综合处、农村经济发展处等。
四、投资审批科
(一)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二)负责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三)负责负面清单内以及其他公共类公益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
(四)配合做好新区水面、土地流转工作;
(五)配合投资科、投资督查科开展项目督查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市发改委投资处、行政审批中心等。
五、经济信息中心、发展规划科
(一)负责规划、重大课题调研;
(二)负责经济运行分析预测;
(三)负责做好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循环经济、海洋经济、生命健康产业相关工作;
(四)拟定产业政策;
(五)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市发改委规划与环资地区处(海洋管理办公室)、综合处、高技术产业处等。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5年2月9日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