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印发《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
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现将《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5年3月16日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区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越纪〔2015〕13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2015年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分解落实责任
(一)研究制定《关于明确2015年区发改局反腐倡廉建设与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确保全局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3月底前。
(二)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报告制度。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2016年1月底前。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12月底前。
(四)落实专人负责《区发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的日常记录,确保工作台账记录真实、完整。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二、正风肃纪,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禁令”和市、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杜绝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现象。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二)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纳入《越城区发改局2015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我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被上级行风效能明察暗访人员发现行风效能问题的每次扣除岗位目标责任分5分;被本局行风效能督查人员发现存在行风效能问题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失误、态度粗暴、效率低下被投诉的,或工作出现较大差错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三)每月开展机关行内部及下属事业单位风效能检查,突出重点,发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在全局范围通报检查和处理结果。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四)深入企业(项目)、村(社区)、困难群众开展联系结对和帮扶工作,做到走访勤、情况明、工作实。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三、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做好诺廉、践廉工作。中层以上机关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并在公示栏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将下属经济信息中心一并纳入全局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下属单位的干部同等要求、同等教育、同等管理,单位负责人作出廉政承诺。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年底。
(二)积极实施“阳光工程”,落实好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均纳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范围,并做好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三)规范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对项目名称、受理人、办结时间等进行登记,项目审批台账做到真实、完整。
责任领导:杨意军;完成期限:全年。
(四)规范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与管理,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申报项目递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四、防微杜渐,强化廉政教育
(一)每季度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或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做好学习记录。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合当前实际和焦点问题,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不少于一次,做好学习记录。
责任领导:徐百平;完成期限:全年。
(三)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依照区纪委要求。
(四)每季度至少报送1片纪检信息或1篇纪检新闻稿。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五、重视信访,按时办结案件
(一)及时办理自行发现的违纪案件,按照要求按时办结上级交办的违纪案件。按时办结交办的信访件。做好机关内部纪检信访调处工作。
责任领导:黄志鑫;完成期限:全年。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