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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15-1726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5-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越城区“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7- 09 15: 31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越城区“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传销违法犯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13]166号)和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打传联[2013]12号)精神,结合《关于建立越城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越政办发〔2014〕92号)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全区“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开展无传销区、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6年底,全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或杜绝,打击和防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各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传销创建标准,实现无传销区创建成功。

  阶段目标:到2014年底,各镇(街道)完成“无传销镇(街道)”创建达标超过20%;到2015年底,超过50%;到2016年底,完成100%,全区完成无传销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健全打击传销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政府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为主力,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升打击传销执法效能。继续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为主力军作用,大力整治重点区域,消除传销“洼地”。既要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又要坚持打早打小,加强社会面及网络监测巡查,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线索,迅速查处,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

  (三)夯实传销防控基层基础。加强组织协调,将防范打击传销工作重心下沉。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其资源、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对可疑动态的监控。加强传销人员流入地、流出地衔接,实行双向管控,尤其是传销流出地的基层组织要做好后续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参与传销人员重返传销。基层市场监督所、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运用数据、信息,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把工作做到传销人员的家庭、亲友,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

  (四)形成打防传销宣传格局。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各级打击传销协调机制,通过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完善宣传、教育、防范、监控、处置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格局,纳入平安越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打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能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指导无传销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及治安处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狠抓落实。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要紧紧围绕无传销区、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确定目标任务,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力争把无传销创建工作抓出成效。

  (四)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在创建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要在持续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的同时,大力推进防止传销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层层推动,步步推进,努力实现无传销创建的工作目标。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活动考评标准(试行).doc


绍兴市越城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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