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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002581750k/2015-08891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2015-08-21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越司〔2015〕17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农村法律顾问下村联系服务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21 17: 51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文件

越司〔2015〕17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建立农村法律顾问下村联系服务

月报制度的通知

有关法律服务单位,镇街司法所:

  为进一步落实《越城区法律顾问工作运作规程》、《越城区农村法律顾问下村联系服务制度》等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越城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月报制度,请有关法律服务单位将每月下村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报《越城区农村法律顾问下村联系服务情况统计表》,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区司法局法管科,科室将会同镇街司法所于每月20日前对各单位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每发现1处,在年度考评总分中扣法律顾问1分,扣所在法律服务单位0.5分。核查情况将视情予以通报。

  附件:越城区农村法律顾问下村联系服务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5年7月6日

信息来源: 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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