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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0602307548409X/2015-8538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6- 01- 21 08: 4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指导意见》(绍政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壮大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有效加速我区经济转型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纲,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实施精神,进一步立足区情实际、抢抓发展机遇、凝聚创建合力,着力构建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不断培育和引导特色小镇成为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名片。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创建思路。加快打造一批独具本土特色、对区域发展具有充分带动和强力支撑作用的特色小镇。在推进过程中,既要凸显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保障,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二)工作目标。采用分批筛选创建对象和“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打造绍兴黄酒(东浦)、官渡·创意和镜湖湿地风情等第一批特色小镇,使之成为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省、市两级特色小镇,并在全市乃至全省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新区)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创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越城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对培育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督促和落实。同时,各创建责任单位也应加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增强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细化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内容,强化上下联动,注重横向协调。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落实,敢于突破创新,充分调动各类有利因素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挥综合服务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见附件2)要努力简化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沟通对接,主动为特色小镇建设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三)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对已确立的特色小镇,要求各创建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向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政府性和产业类投资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名称、投资额度、建设规模内容、时间节点、进度要求、存在困难和管理责任人,在经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并综合平衡后,列出年度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初选名单,并报区政府审批后于年底前公布。二是对照年度项目,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制和领导包干推进机制,强化“一个重大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六个一”管理模式,确保项目推进扎实有力。三是定期召开特色小镇项目推进分析会,认真研判形势,把握推进节奏,总结工作得失;对于进展滞后和推进阻力大的项目,每季度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实际困难,及时谋划方案,充分调动力量,抓紧破解难题,努力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将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特色小镇年度培育指标考核体系。二是强化年度建设项目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开展一次项目专题督查,确保盯人、盯事、盯项目;年底对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形象差距大、工作推进不力的创建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视情况扣除考核分,取消相应的政策奖励。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和统计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组织各创建主体现场观摩、交流成果、借鉴经验,积极塑造创建工作比学赶超、增比竞位的良好态势。

  (五)狠抓招商引资。一是结合特色小镇所具备的独特禀赋和优势,围绕文化旅游、特色街区、特色楼宇、工业小区、电子商务、创新平台等主题积极开展定向招商服务。深入做好绍兴黄酒特色小镇(东浦)、官渡·创意小镇和镜湖湿地风情小镇的地块推介和项目包装。二是进一步完善越商信息、越商籍央企高管信息及500强企业名录库,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扩大有关项目(地块)的知名度,强化敲门招商,拓展招商网络。三是加强与实力投资机构的沟通对接,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共赢机制,积极引进资本雄厚、业态丰富、产业结构优良的企业入驻小镇开发。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和新型传播媒介,加强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宣传报道。定期发布建设信息,组织成果展示,提升整体形象,扩大示范效应,努力提高特色小镇创建的知名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企业投资信心和社会关注度,加快形成人人参与特色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要素保障

  (一)确保土地供给。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存量建设用地。区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及时帮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优先项目安排。在政府投资项目编排中优先考虑特色小镇环境改造、公共服务等配套项目,优先启动省、市级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三)加大奖励力度。设立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奖励资金,从2016年起对创建省、市级特色小镇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财政专项考核奖励30万元、10万元,一定三年。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

  2015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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