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镇、街道>灵芝街道>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307/2016-2521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灵芝街道 发文日期: 2016-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2- 09 17: 17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为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以及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强化落实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坚决遏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工贸行业

工作要求: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牵头单位:安监站

(二)消防领域

工作要求:各村(居、社区)相关企业(各村(居、社区)),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综治办、派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民宿、旅游景区、大型体育活动中心、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安监站),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社事办)

牵头单位:各村(居、社区)、派出所、安监站、社事办、综治办

(三)建筑领域

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建筑工地,C、D级危旧房及农民自建出租房等。

牵头单位:建管办

(四)特种设备

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叉车。

牵头单位:安监站

(五)森林防火

工作要求:组织对重点林区防火工作检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牵头单位:经发办

(六)地质灾害

工作要求:组织对易发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全面排查。

牵头单位:国土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制定大检查方案。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镇政府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村、社区主职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

(三)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机关相关各办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力。

各村(居、社区)及其他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村居按附件一,其余牵头部门按附件二)上报并汇总(附件三)至镇安监站。

附件一:灵芝镇村(居)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二:灵芝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报表

附件三:汇总表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 灵芝街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