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
03-
24
16:
2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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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傅朝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
简历: | 傅朝阳,男,汉族,浙江磐安人,大学学历。曾任新昌中队副队长,上虞中队副中队长,绍兴市消防支队直属一中队中队长 ,上虞大队正连职参谋,绍兴县大队副大队长,越城大队大队长,绍兴市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武警浙江省消防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处长,武警浙江省消防总队后勤部千岛湖疗养所所长等职。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范围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区划地名、收养登记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