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精神和“决不把违法建筑带入全面小康”要求,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完成皋埠镇“基本无违建”创建任务,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总体部署,结合皋埠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全面拆除存量违法建筑,及时处置新增违法建筑,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意识,通过开展“基本无违建镇”创建,确保到6月底前完成30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促使皋埠镇城乡环境有进一步改善,努力为“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开展“基本无违建镇”创建工作整治重点:(一)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二)涉水违法建筑整治;(三)涉路违法建筑整治;(四)公共空间违法建筑整治;(五)影响企业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整治;(六)彩钢棚(房),特别是蓝色彩钢棚(房)整治。
三、组织机构
建立皋埠镇“基本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皋埠镇党委书记马川、镇长劳志明任组长,李轶枫、蒋国梁、张来军、边悦、蒋瑛、徐潮涌任副组长,傅亚男、傅利群、金英姿、宋永清、王洪根、周秋冬、陈镔、周麒、朱正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轶枫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季驰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驻村(驻企)指导员、各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居)主任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是:专项督查组,由傅亚男、陈镔兼任组长,孙志定、黄寅森、赵珊、鲁纪淼任组员;政策解释组,由徐潮涌兼任组长,苗新法、朱如兴、冯云寿任组员;宣传报道组,由金英姿兼任组长,周欣、陈永良、祝森任、沈金凤任组员;安保维稳组,由宋永清、王洪根兼任组长,潘其贤、王洲明、于志刚任组员;后勤应急组,由傅利群任组长,沈海红、吕磊、沈菊萍任组员;村(社区、居)违建整治组,由李轶枫、蒋国梁、张来军、徐潮涌兼任组长,孙季驰、郦家奎、吕忠良、金伟任组员;涉水违建整治组,边悦兼任组长;陈绍建、阮海明、谢丹任组员;企业违建整治组,由蒋瑛、周麒兼任组长,徐焕刚、施海军、周建东任组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5月下旬)
组织宣传发动,召开部署会议,各工作组完成计划的编制,任务的落实。各村(社区、居)、企业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列出拆违行动计划,明确责任落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底)
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摸排违法建筑现状、类别、面积、数量等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分解任务、制定方案。各村(社区、居)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和标准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摸排,并按要求上报摸排结果。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
全面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作组组长、村(社区、居)主职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作用,统一部署协调,统筹推进落实,对摸排出来的违法建筑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各企业经营者要组织开展自拆。对难度较大的违法建筑要进行专门研究依法合理解决。同时,注重声势营造,确保拆违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中旬)
领导小组要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组织验收,对验收中没有达到要求的内容进行整改。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居)要责成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后仍不能完成的,要作出情况说明,并由督查组进行调查并向镇党委提出问责意见。同时,做好各类台账资料,准备迎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动员、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二)党员带头、干部示范。镇、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党员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自行整治。实行“零违建”制度,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将作为候选人资格审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组成员,各驻村(驻企)指导员实行捆绑式专项考核。党员干部有违法建设行为被信访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此,在具体实施工作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各村(社区、居委会)对摸底资料要进行仔细分析和认真研究,结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运用法律要准确,村规民约要规范,方法措施要到位,一抓到底,敢于碰硬。对拒不整治、干扰公务的要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规范处置、建立机制。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业要建立拆后管理、拆后利用和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拆除建筑物的处置工作,对拆后土地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绿则绿、宜耕则耕”的原则,做好拆后利用工作,拆后利用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创新督查形式,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各工作组要及时掌握整治情况,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排位通报。镇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村(居)整治情况(仅限村自拆部分)进行奖励。
中共皋埠镇委皋埠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控违拆违办。
皋埠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