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部门决算主要包括:东浦镇人民政府决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入决算743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15.58万元,占83.5%;其他收入资金914.73万元,占12.3%;上年结转收入309.53万元,占4.2%。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支出决算7257.8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44.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76万元、农林水支出892.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27万元、其他支出2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1.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52.2万元,项目支出4844.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0.4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活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101.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70.0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43.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流管工作经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事务9.66万元,主要用于平安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大采集“以奖代补”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特派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事务10.3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文化名城与古迹(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教育和传媒相关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6.4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补助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事务6.6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67.8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保平台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节日走访、服务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54.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事务5.1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指导岗位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31.1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登革热疫情防控等工作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事务2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及医疗联合体建设补助等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事务3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镇配套部分)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95.2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163.74万元,主要用于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其他计生工作等服务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6.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所经常性业务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601.4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维稳、控违拆违、居委会人员、办公保障经费、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个人出租房产税征管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112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环卫保洁、集镇维护及尹大线两侧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卫生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215万元,主要用于拆违控违、教育补助、人武、治安、消防等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55.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事务41.2万元,主要用于清水闸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补助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事务71.22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防病、防疫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对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工作经费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事务57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体检费用及“五水共治”新农村建设等补助费用;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事务0.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经费;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77.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31.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34.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25.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小康村、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体育发展专项及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等相关补助费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1.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9人次,共1.8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3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事务: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事务: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文化名城与古迹(项)事务: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事务: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事务: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事务:指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事务: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保护、改良及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以及优质牧草、禁牧舍饲、渔业水域及资源保护增殖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事务: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事务:指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事务: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事务: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4.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