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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777/2017-236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富盛镇 发文日期: 2017-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1- 11 10: 43 浏览次数: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1号)、省农业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绍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5〕81号)、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绍高新委〔2015〕142号)、越城区《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越委办[2015]109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以稳定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根据农业部行业标准和精度要求,搞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明确、空间定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适时为承包农户换发新版权证;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做到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

  (二)工作范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对不存在承包关系的土地不列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三)进度安排。2016年年底前完成原始档案清查、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2017-2018年,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换发权证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保持稳定。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禁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三)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的,都要确权确户到地。采取确权不确地的,必须充分体现农民意愿,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动,由发包方提出,经镇审核,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并抄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

  (四)民主协商。村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讨论、社员代表大会协商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前提下,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要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村集体组织,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

  (五)保障质量。严格按照部、省、市规范要求实施,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能赶进度,不搞齐步走。

  三、主要任务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基础是权属调查。重点要做好七方面工作任务。

    (一)开展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收集、清查、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始档案资料,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现状,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及承包方信息,结合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推进承包原始档案管理数字化。

(二)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一是查清农村集体耕地内承包地的权利归属,准确填写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并与原始档案信息一并进行电子录用,形成初始属性数据库。二是采用“图解+实测”的办法和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三是制作村地块分面图和农户地块分布图,并与初始属性数据库进行比对挂接,形成确权登记基础数据库。实行确权不确地的,要对所涉整片地块进行测量定位,依据农户二轮承包关系,采取确股、确量、确利等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四是将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进行公示确认,对公示无异议后制作公示结果归户表,与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

  (四)健全登记簿。根据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将农户承包信息准确、全面记载于登记簿。

  (五)换发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证书样本,向承包方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交回销毁。要切实保护妇女等家庭成员土地承包权益。

  (六)推进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统一开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搭建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管理“数据信息化、资料可视化、管理动态化、服务网络化”,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七) 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要及时、认真地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归档建设工作,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定规范,牢牢把握前期准备、调查测量、公示确认、建档入库、检查验收等工作流程,环节相扣,扎实推进。

  四、工作保障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复杂繁重,必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组织体系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镇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三资办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村(组)干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妇女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承担档案资料收集、组织联络农户、配合测绘调查、结果审核公示、矛盾纠纷调解等具体工作,对重要事项召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协商依法决定。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引导。要层层组织培训,把握宣传口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和现场操作队伍,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加强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和情况调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问题和困难的探索实践,对苗头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广泛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对局部性问题,可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措施予以解决。  

               中共富盛镇委员会       富盛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富盛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王招丽    2016年8月19日印发

信息来源: 富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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