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
一、富盛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镇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经济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城镇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文明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富盛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富盛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富盛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3205.55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320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05.55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为3205.5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91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9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5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1240万元;6、农林水支出240.63万元;7、住房保障支出75.42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6.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2.15万元,项目支出2376.5万元。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5.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5.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0万元,农林水支出24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2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5.55万元,比2016年执行算数4149.32万元,减少943.77万元。减少情况说明:上级补助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44.91万元,占32.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7.09万元,占9.58%;住房保障支出(类)75.42万元,占2.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安排535.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安排385.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运行的项目支出;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安排124.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运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综治安全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服务平台等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缴费(项)安排9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支出;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安排64.6万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优待金等项目支出。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安排2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安置等项目支出;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镇敬老院五保老人经费及消防设施改造等项目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困难救济及年终各项慰问等项目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失土农民补偿等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安排24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费等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安排840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畜牧防治及农业等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安排228.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干部基本报酬及农村老班干部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6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补贴等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富盛镇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87%。主要用于富盛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控制接待经费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已进行公车改革,本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富盛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1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富盛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盛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富盛镇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76.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镇政府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镇政府行政单位运行机制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镇政府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镇政府用于全镇综治安全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镇政府用于社保服务平台等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缴费(项),指镇政府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镇政府用于现役军人优待金等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镇政府用于退伍军人安置等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镇政府用于镇敬老院五保老人经费等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镇政府用于临时困难救济及年终各项慰问等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镇政府用于失土农民补偿等项目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指镇政府用于农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费等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镇政府用于全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镇政府用于全镇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镇政府用于畜牧防治及农业等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镇政府用于农村干部基本报酬及农村老班干部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镇政府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镇政府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