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6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开展综
合干预人群不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以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建立有效、可行、规范的综合干预模式,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增进城乡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建立慢性病综合控制工作机制和体制,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降低个体和社会风险;力争2017年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建立适合我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到30%、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体重知晓率达到70%、腰围知晓率达到7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本地调查患病率或全省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6.慢性病监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监测发病率分别不低于120/10万、150/10万与100/10万,冠心病急性事件监测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医疗机构漏报率小于5%;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在0.6和0.8之间、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低于15%,病理诊断率大于66%。
7.口腔卫生:小学儿童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慢病防控工作体系
科学制定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宣传、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广、卫计、市场监督、、总工会、各镇(街道)等多部门和单位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功能互补、统筹协调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加强社区诊断与信息监测
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基线调查数据等,收集、整合并分析全区基础信息和资料,开展慢性病社区诊断工作,提升工作针对性。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糖尿病发病监测等,按照浙江省卫生监测区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三)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
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设立专栏宣传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充分发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健康教育与促进中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优势,在镇(街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讲座咨询,在各类健康宣传日组织专题活动,围绕控烟限酒、平衡膳食、合理运动、体育锻炼等重点内容进行健康促进与教育。基本要求包括:
1.主要媒体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
2.积极发挥“健康教育讲师团”作用,创新授课形式和内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慢性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发,为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
3.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宣传资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学校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
(四)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单技术和适宜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建设有利于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组织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科学指导合理平衡膳食,落实控烟限酒行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引导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五)加强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实施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建设,推进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体检制度;落实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探索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和健康指导,提高人群相关知识和指标的知晓率;继续开展适龄儿童龋齿充填和窝沟封闭工作。
(六)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
完善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开展社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患者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率、管理率和控制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模式,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2月-3月)
1.掌握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标准及要求,分析现状差距,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2.成立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
1.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及联络员培训会议,全面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2.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创建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3.起草制定越城区慢性病防治工作“十三五”规划。
4.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7月-2017年9月)
1.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建立资料参考目录,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撰写迎检汇报材料,做好示范区创建验收申报工作。
2.接受绍兴市级专家组的初审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组的检查验收。
3.根据绍兴市专家组、省考评组的评估意见和建议,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同时,成立相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决策咨询。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财政部门要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通力协作,齐抓共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的考核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各单位确定联络员,定期参加全区性联络员会议,并做好本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努力形成创建工作整体合力。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宣传载体,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规范指导,强化督导。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指导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适时通报督导结果,促进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附件:1.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部门(单位)职责与任务
3.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汤枥钧
副组长: 肖 军 区府办
祝佩兰 区卫计局
成 员: 王 甬 区委宣传部
戴志根 区教体局
李伟耀 区公安分局
娄国庆 区民政局
汤晓燕 区财政局
陈建土 区人力社保局
徐文克 区住建局
王美芳 区文广局(区旅游局)
张小青 区卫计局
陈 皓 区市场监管局
许 巡 区总工会
盛柳泉 皋埠镇政府
金平君 东湖镇政府
沈绍明 灵芝镇政府
寿玲敏 东浦镇政府
林 英 鉴湖镇政府
秦建伟 陶堰镇政府
吴琴英 富盛镇政府
裘胜圆 塔山街道办事处
马 瑛 蕺山街道办事处
胡 波 北海街道办事处
金锦林 府山街道办事处
金 颖 城南街道办事处
樊江娟 稽山街道办事处
边丹红 迪荡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张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部门(单位)职责与任务
一、共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明确分管领导;设兼职联络员,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
(二)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在本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四)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
(五)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每年在本系统至少新创建1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
(六)完成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创建任务。
二、个性工作
(一)区府办
组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越城区创建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督查。
(二)区委宣传部
组织各新闻单位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设置宣传专栏,定期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区教体局
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将营养饮食、慢性病防治和用眼卫生、口腔卫生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中,并保证在校学生的锻炼时间和质量;配合卫计部门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开展健身场所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学校。
(四)区公安分局
提供辖区居民户籍底数;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五)区民政局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治;协助开展死因监测;完善贫困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的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六)区财政局
将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七)区人力社保局
制定并实施城镇职工和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相关政策;提供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和相关数据资料。
(八)区住建局
落实社区健身场所,设置健康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协助卫计部门落实慢性病知识宣传场地,每年设置2块慢性病防治相关户外广告牌,宣传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和技能。
(九)区文广局(区旅游局)
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
(十)区卫计局
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相关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
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品营养标签;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餐厅、健康食堂等创建活动。
(十二)区总工会
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每2年1次为职工提供体检;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
(十三)各镇(街道)
负责组织辖区属地各村(社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配合做好慢性病社区诊断工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工作。
(十四)其他部门、企业事业单位
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落实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等健康保健措施;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等创建活动。
附件3
越城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大类 | 项目 | 考评指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评审办法 | 牵头部门 | 配合 部门 | 完成 时间 | |
一、保障措施(250分,附加40分) | (一) 组织 保障 (80分) | 1.*建立由当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慢性病防控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20分) | 领导至少是分管区长任组长得20分 |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或现场走访、查看相应会议记录、了解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查看相应记录。 | 领导小组 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 2017.2 | |
领导协调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 | |||||||
2.*建立卫计、教体、文广、发改、财政、民政等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20分) | 多部门合作达到2-4家得10分,5家及以上得20分。 | |||||||
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席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治重点问题。(15分) | 满足要求得15分,联席会议不足4次不得分。 | |||||||
3.建立由卫计局牵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并定期活动。(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 | |||||||
成立技术指导组,制定计划并督导。(10分) | 满足要求得5分。 | |||||||
(二) 经费 保障 (50分) 附加分(20分) | 4.*当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 | 查阅拨款文件资料;查看当年及上一年财务凭证并核实。重点掌握示范区经费拨付、落实和使用情况,掌握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等财务管理情况。业务经费未实行预算制的疾控机构,报销经费应有使用说明以便核实。 | 财政局 | 卫计局 | 2017.3 | ||
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和2:1之间(含1:1)附加10分,2:1及以上附加20分。 | 示范区专项创建经费达20万,附加10分;达40万附加20分, | |||||||
5.*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每减少1%扣2分,无慢性病经费不得分。 | |||||||
6.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 | |||||||
(三) 政策 保障 (70分) 附加分(20分) | 7.*有慢性病防控规划。(20分) | 政府出台得20分,多部门出台得15分,卫计部门出台得10分。 |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政府相关文件等资料,核实执行情况。 | 领导小组 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 2017.4 | ||
8.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具体工作计划(25分) | 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得25分,列入多部门工作计划得15分,列入卫计部门工作计划得10分。 | |||||||
9.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至少出台1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25分) | 政府出台政策并落实得25分,多部门出台并落实得20分,卫计行政部门出台并落实得15分。 | |||||||
每年出台2项及以上政策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四) 队伍 保障 (50分) | 10.*疾控机构设置慢性病防控科室并配备相应人员,有独立科室并标识清楚。(20分) | 有独立慢性病科、标识清楚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人员不足3人得10分,未配备不得分。 |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走访等形式。评审第12条需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相关科室设置情况一览表,接受现场抽查,核实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符则不得分。 | 卫计局 |
| 2017.3 | ||
11.慢性病防控科室人员接受市级以上培训每年不少于2人次、技术指导达到2次以上。(5分) | 培训、指导各2.5分。 | |||||||
12.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慢性病防控相关科室并配备相应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每降10%扣 5分,扣完为止。 | |||||||
13.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各不少于2次,其中集中培训至少1次。(10分) | 每次技术指导2.5分,每次培训2.5分。 | |||||||
1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培训。(10分) | 建立合作机制得5分,每年指导和培训次数达4次以上得5分。 | |||||||
二、诊断与监测(225分) | (五) 社区 诊断 (50分) | 15.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每3年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1次社区诊断工作。(20分) | 1-2年开展1次得20分,3-4年开展1次得15分,5-6年开展1次得10分,7年及以上开展1次或从未开展均不得分。 | 查阅文件资料和相关实施情况记录。如开展社区诊断工作的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记录(包括多部门合作的有关记录、文件)、进展报告、数据来源、原始调查表、数据库等。 审核社区诊断报告。 | 卫计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7.6 | |
16.*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30分) | 社区诊断报告每一部分,反映辖区1-2年情况得10分,3-4年情况得8分,5-6年情况得5分,7年及以上或未完成社区诊断报告不得分。 | |||||||
(六) 死因 和 慢病 监测 (175分) | 17.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15分) | 覆盖率100%得5分,漏报率小于5%得5分,审核率达95%以上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 (1)覆盖率和审核率查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网络直报系统;漏报率以省疾控中心督导结果为准。(2)查看网络直报系统。(3)漏报率以省级督导结果为准;发病率查网络直报系统;医疗系统对接情况由省疾控中心提供。(4)查看实施方案、调查过程性资料及调查报告。(5)查看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网络直报系统。(6)查阅监测报告。 | 卫计局 | 民政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 2017.6 | ||
18.全人群死因监测死亡率城区不低于5‰,农村不低于6‰。(10分) | 全人群死因监测死亡率符合的得5分,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得5分,每增1%减1分,扣完5分为止。 | |||||||
19.按要求开展网络直报,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机构与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发病率分别不低于120/10万、150/10万与100/10万,冠心病急性事件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医疗机构漏报率小于5%。(40分) | 实现数据对接得5分,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发病率和冠心病急性事件发病率符合要求的各得5分,漏报率小于5%得15分。 | 卫计局 |
| 2017.6 | ||||
20.按要求至少每3年开展1次具有代表性的漏报调查。(20分) | 按时进行漏报调查且过程性和要素资料完整得10分,方案合理得3分,完成调查得4分,报告符要求得3分。 | |||||||
21.开展肿瘤登记。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在0.6和0.8之间,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低于15%,病理诊断率大于66%,采用ICD-O-3进行编码。(25分) | 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0.6和0.8之间、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低于15%各得7分,病理诊断率大于66%得8分,采用ICD-O-3进行编码得3分。 | |||||||
22.完成年度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含背景及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肿瘤生存率等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20分) | 完成年度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各要素齐全、每要素各占2分,共20分。 | |||||||
(七)慢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分) | 23.每3年按要求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患病率及行为危险因素抽样调查。(35分) | 完成抽样调查得30分,其中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查3类指标各占10分。报告符合要求得5分。 | 查阅实施方案、调查过程性资料;查看调查报告。 | |||||
24.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10分) | 每完成1个监测的核心指标得2分。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 | 卫计局 |
| 2017.6 | ||||
三、健康教育与促进(135分,附加40分) | (八) 媒体 宣传 (35分)附加分 (20分) | 25.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传播计划。(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查阅传播计划、实施方案。 (2)查阅媒体合作协议,登载、播放、播报的印刷资料、电子媒体、影音资料和图片照片及传播工作记录。 (3)查阅电视台宣传工作影音、图片资料及工作记录。 (4)查阅工作资料及公共场所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墙、健康长廊、车站候车厅广告等图片、照片,现场走访核实。 | 宣传部 | 文广局、 卫计局 | 2017.6 | |
26.*当地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10分) | 设置1个宣传专栏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设置2个及以上宣传专栏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27.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达到1次及以上(电视新闻报道除外)。(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28.每年设置2块慢性病防治相关户外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设置1块得5分。 | 住建局 | 2017.5 | |||||
(九) 宣传 资料 技术 支持 (20分) | 29.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分别达到8种及以上。(5分) | 8种及以上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4种得3分,<4种得1分。 | 查阅工作资料、记录、咨询活动计划;查看模板资料、照片、印刷品、展板图片、影音资料;查对参考教案、知识讲座记录等。 | 卫计局 | 各镇 (街道) | 2017.5 | ||
30.每年提供6次及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每次核心信息覆盖不同内容(5分)。 | 6次及以上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3次得3分,<3次得1分。 | |||||||
31.每年提供3种及以上音像资料模板。(5分) | 3种及以上得5分,有提供但不足3种得3分。 | |||||||
32.每年提供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5分) | 提供8次及以上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4种得3分,<4种得1分。 | |||||||
(十) 社区 宣传和 支持性环境 (35分) | 33.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10分) | 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50%不得分,其间得5分。 | 查阅宣教阵地分布和工作、活动资料、照片和影像等;现场考察健身场所、教育活动室、宣传栏设置情况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资料(包括电子、影音、印刷品等材料)提供和使用情况。 | 各镇 (街道) | 教体局、文广局、卫计局 | 2017.6 | ||
34.社区健康与运动讲座(每次不少于50人)每年达4次及以上。(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每降1次扣1.25分。 | 各镇 (街道) | 卫计局 | |||||
35.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并至少2个月更新1次。(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50%不得分,其间得5分。 | |||||||
3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至少6种慢性病宣传材料,且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任一未达要求扣5分。 | 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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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分) | 37.中小学校开设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慢性病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2学时,覆盖率≥60%。(15分) | 覆盖率100%得15分,<60%不得分。其间≥80%得10分,<80%得5分。 | (1)查阅中小学授课计划、健康教育课教材、教案、资料;现场观摩健康教育课上课情况。 (2)查阅幼儿园工作记录、讲座教材、教案、讲座照片资料;现场观摩讲座。 | 教体局 | 卫计局 | 2017.6 | ||
38.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10分) | 覆盖率100%得10分,<60%不得分。其间≥80%得7分,<80%得3分。 | |||||||
(十二)宣传日活动 (20分)附加分(20分) | 39.每年开展宣传日活动至少3场,且每场活动人数不小于300人。(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 | 查阅活动计划、总结、过程性材料。 | 卫计局 | 各镇 (街道) | 2017.6 | ||
每年4场及以上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四、健康生活方式(125分,附加60分) | (十三)工作场所干预 (20分)附加分(20分) | 40.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覆盖率≥30%。(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不足10%不得分,其间≥20%得15分,<20%得10分。 | 需提供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单位名单,以及当地大中型企业定义。根据资料随机抽取3家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单位进行情况复核。不符不得分。 | 教体局、总工会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17.6 | |
覆盖率≥50%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十四)群众社区健身活动 (20分) | 41.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5分) | 多部门联合组织得5分,单部门组织3分。 | (1)查阅文件或有关的图片、媒体报道资料等。 (2)查阅资料与现场随机抽取结合。包括健身活动团体的发展过程、人员构成、主要活动内容、辐射区域、活动频率和时间,以及有关的图片、媒体报道资料等。随机抽取其中的1-2个健身活动团体进行现场走访。 (3)查阅资料。资料包括可反映辖区成人身体活动水平的数据来源、报告。建议利用现有资料进行身体活动的评价,如需开展辖区内有代表性的成人身体活动情况专题调查,最终提交的资料则应包括专题调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 | 文广局、 教体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7.6 | ||
42.社区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有团体但不足3个得3分。 | 各镇 (街道) | 教体局 | |||||
43.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5%不得分,其间≥15%得7分,<15%得3分。 | 各镇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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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平衡 膳食 (15分) | 44. 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不低于50%(3分);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2分)。 | 满足要求得5分。 | 辖区监测、社区诊断、专题调查等数据、报告、总结等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走访,考察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及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的实际情况。现场选取大、中、小三型加工食品销售企业,分别选取3-5种食品进行复核调查。实得分=自评分×复核达标率。 | 市场监管局 | 卫计局 | 2017.6 | ||
45.开展基线调查,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10分) | 掌握当地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情况得8分,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得2分。 | 卫计局 | 各镇(街道) | |||||
(十六)烟草 控制 (30分)附加分(20分) | 46.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 | (1)查看文件、工作记录,了解示范区无烟医疗机构和无烟单位的创建情况。 (2)根据创建无烟医疗机构和无烟单位的名单,各选取3-5家进行走访,考察实际工作情况。 (3)查阅辖区监测、社区诊断、专题调查等数据、报告、总结等吸烟情况相关资料。 | 卫计局 |
| 2017.6 | ||
47.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10分)每年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新创建1家无烟单位得5分。每年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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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开展基线调查,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10分) | 掌握当地居民成年男性人群吸烟情况得8分,制定并实施干预措施得2分。 | 卫计局 | 各镇(街道) | |||||
(十七)示范 创建 (40分)附加分(20分) | 49.*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按要求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5家。(60分) | 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5家得60分。 | 查阅示范创建各项目完成结果和辅助资料,结合评审专家现场考察抽查复核。 | 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局 |
| 2017.6 | ||
五、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130分,附加120分) | (十八) 高危人群发现 (70分) 附加分 (80分) | 50.各级医疗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机构覆盖率达100%。(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低于60%不得分,其间≥75%得15分,<75%得10分。 | (1)查阅首诊测压率报表。现场抽查各级医疗机构各一家,查看门诊记录、现场抽查病人,核实首诊测血压制度执行情况,计算首诊血压测量率。实得分=自评分×复核达标率。 (2)查看相关文件,现场核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情况。实际情况与提供材料不符不得分。需提供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的定义、数量及资料来源,以及提供体检单位的名单。 查看实施高危人群发现及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作规范、工作记录等,现场核实。 (3)示范区提供自助检测点名单,现场抽查20-30%核实检测点的设立和检测器材配备情况 (4)抽查高危管理对象进行核实。 (5)查看工作方案、记录、报告及相关过程性材料,了解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工作情况和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情况。 | 卫计局 |
| 2017.6 | |
51.至少每2年1次为职工提供体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覆盖率达到50%。(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低于30%不得分,其间≥40%得15分,<40%得10分。 | 总工会、人力社保局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卫计局 | |||||
≥80%附加20分。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附加20分。(建立档案且有随访管理记录)。 | 附加40分。 | 卫计局 | ||||||
52.1年内建立可测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的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30分) | 满足要求得30分。少设1个扣3分,项目不全1个扣1分。 | 卫计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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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主动筛查高危人群社区覆盖率达80%。(附加20分) | 覆盖率达80%附加20分,低于50%不得分,其间≥70%附加15分,60%-69%附加10分,<60%附加5分。 | 卫计局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
54.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50%(筛查人数不低于1000)。(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十九) 高危人群干预 (60分) 附加分(40分) | 55.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30%。(20分) | 满足要求得20分,没有该数据不得分。其间≥20%得15分,10%-19%得10分,<10%得5分。 | 55-59查阅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工作记录;现场拦截调查居民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60查看纸质或电子管理档案,结合电话核实。 61-62示范区需提供辖区内小学/幼儿园名单、已组织开展龋齿充填或窝沟封闭的小学/幼儿园名单,计算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和窝沟封闭机构覆盖率。 对于没有集中组织过龋齿充填或窝沟封闭的小学/幼儿园,如有资料表明,该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龋齿充填率或窝沟封闭率超过60%,可视为已开展以上工作。 随机抽取1所已组织开展龋齿充填小学/幼儿园,抽查10名患龋儿童,检查龋齿填充率,超过60%为通过核实。随机抽取1所已组织开展窝沟封闭小学,抽查10名适龄学生窝沟封闭率,超过60%为通过核实。 | 卫计局 | 各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 | 2017.6 | ||
56.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低于30%不得分。其间≥50%得3分, <50%得1分。 | |||||||
57.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低于30%不得分。其间≥50%得3分,<50%得1分。 | |||||||
58.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低于30%不得分。其间≥50%得3分, <50%得1分。 | |||||||
59.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5分) | 满足要求得5分,低于10%不得分。其间≥20%得3分, <20%得1分。 | |||||||
60.按省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进行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登记及管理。(20分) | 按省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进行社区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及管理得10分。进行社区糖尿病高危人群登记及管理得10分。高危人群管理社区覆盖率低于100%不得分。 | |||||||
61.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或较2010年增加30%及以上。(附加20分) | 增加30%及以上附加20分,增加20%-29%附加15分,10%-19%附加10分,1%-9%附加5分。
| 教体局 | 卫计局 | 2017.6 | ||||
62.窝沟封闭机构覆盖率50%及以上(附加20分)。 | 覆盖率50%及以上附加20分,30%-49%得15分, 10%-29%得10分,1%-9%得5分。 | |||||||
六、患者管理(135分,附加20分) | (二十) 慢病 管理(100分)附加分(20分) | 63.高血压病患者登记率≥60%; 糖尿病患者登记率≥60%。(40分) | 高血压病患者登记率≥60%得20分,<30%不得分,其间≥45%得14分, <45%得8分。糖尿病患者登记率≥60%得20分,<30%不得分,其间≥45%得14分,<45%得8分。要求登记患者诊断准确、档案填写完整,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查看管理随访档案或信息管理系统;现场走访核实或电话核实。 | 卫计局 | 各镇(街道) | 2017.6 | |
64.高血压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35%。 糖尿病管理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30%。(20分) | 高血压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35%得10分,<15%不得分,其间≥25%得7分, <25%得4分;随访记录、治疗措施、双向转诊和质评报告符合要求,任一不符扣1分。糖尿病管理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30%得10分,<10%不得分,其间≥20%得7分, <20%得4分;质量要求同上。 | |||||||
65.高血压病患者控制率≥30%, 糖尿病患者控制率≥25%。(20分) | 高血压病患者控制率≥30%得10分,<10%不得分,其间≥20%得7分, <20%得4分。糖尿病患者控制率≥25%得10分,<5%不得分,其间≥15%得7分, <15%得4分。 | |||||||
66.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附加20分) | 附加20分。 | |||||||
67.重性精神病人检出率≥6‰。(10分) | 检出率≥6‰得10分,<2‰不得分,其间≥4‰得7分,<4‰得4分。 | |||||||
68.按要求对检出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10分) | 满足要求得10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
(二十一)患者自我管理(35分) | 69.1年内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到10个,并逐年增加。(20分) | 1个小组得1分,每个小组每年完成活动≥6次得1分,≤2次不得分,其间得0.5分。 | 查看名单记录;抽取社区进行现场走访核实。 | 卫计局 | 各镇(街道) | 2017.6 | ||
70.社区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30%。(15分) | 覆盖率≥30%得15分,每降1%扣0.5分。 | |||||||
总计 |
| 1000分,其中*核心指标240分,另附加分28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