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一、迪荡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绍市编办〔2007〕25号),迪荡街道的主要职能有:
1、街道党委工作职能: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负责本街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及其他社会事务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全街道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组织、人民武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命令,办理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事项,发展街道经济,服务新城开发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卫生健康教育,开展社区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街道,加强计生管理,组织文体活动,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街道本级预算和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预算。
二、迪荡街道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迪荡街道2017年收入预算122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6.77万元,占56 %;其他收入539.40万元,占4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迪荡街道2017年支出预算为1226.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5.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0.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34万元,项目支出686.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迪荡街道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安排3.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256.0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行政人员、编外人员及街道日常公用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武征兵、信访维稳、政府采购办公用纸、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物业管理费、省劳模荣誉津贴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84.5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在编事业人员、日常公用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86.1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及社会救助平台工作人员经费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4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1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安排25.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四项手术费以及辖区内符合政策的双农独女户养老保险补贴的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安排4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的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21.6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所辖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街道所辖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