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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184/2017-260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东浦街道 发文日期: 2017-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剿灭劣Ⅴ类和Ⅴ类水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7- 04- 14 16: 15 浏览次数:

各村(居)、镇机关各办(所):

  为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和“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的目标要求,根据《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绍兴市劣Ⅴ类水和Ⅴ类水剿灭战役行动方案》和《越城区劣Ⅴ类和Ⅴ类水剿灭战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剿灭包括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在内的所有劣Ⅴ类水;9月底前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二、主要任务

  紧扣“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全面实施九大攻坚行动,实现从污水控源、污水处理、污泥清理到水体修复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治理。

  (一)截污纳管行动

  1.完成区下达的截污纳管工作任务。

  2.开展城镇雨污混接专项整治,全面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基本实现截污纳管全覆盖、污水不入河。

  (责任单位:镇建管办,各村(居))

  (二)河湖清淤行动

  1.全面清除Ⅴ类和劣Ⅴ类水体淤泥,完成清淤40万方。

(责任单位:镇治水办,各村(居))

  (三)工业污染整治行动

  1.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5家,关停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6家。

  2.完成区下达的工业园区(小区)整治、关闭退出等任务;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全部纳管、雨水外接。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建管办,各村(居))

  (四)农业污染防治行动

  1.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1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0.8万亩,完成化肥减量16吨、农药减量0.5吨。

  2.非封闭性水域实行“河蚌网箱围栏”禁养,推广“洁水养殖”;稻鱼共生轮作减排 200 亩。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各村(居))

  (五)农村污染治理行动

  1.完成7个规划非保留村生活污水临时性治理,完成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移交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2.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8%,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镇建管办,镇环卫所,各村(居))

  (六)入河排放口整治行动

  1.推进污水“零直排”整治,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完成限期整改;对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

  (责任单位:镇建管办,镇治水办,各村(居))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

  1.印染、化工(包括已关停、停产整治的)等重污染企业地下废水池完成全面排查整改,杜绝跑冒滴漏。

  2.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进行防渗自动监测。

  3.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全部实施封井回填,垃圾填埋场全面消除渗漏隐患。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居))

  (八)生态配水与修复行动

  1.打通断头河,加快实现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

  2.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公里。

  (责任单位:镇治水办,各村(居))

  (九)城市专项整治行动

  1.完成区下达的“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2.开展划定区域内禁止沿河洗涤、洗澡等“双禁”劝导、执法行动,确保上述现象杜绝。

  (责任单位:镇治水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城管办,各村(居))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

  镇、村两级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大会战浓厚氛围;制定镇级具体实施方案。以村(居)为最小作战单元,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区域内劣Ⅴ类水和各类污染源,精准制定逐个剿灭方案,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做好“一点一策”,真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制定镇、村两级作战图,明确作战计划和作战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6月30日)

  各村(居)全面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按照“每旬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多种办法,全面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进行集中攻坚,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剿灭劣Ⅴ类水。

  (三)深化巩固阶段(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对尚未剿灭的劣Ⅴ类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兵力、加猛火力、加快速度,进行攻坚整治,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对已经完成剿灭任务的,全面落实长效,确保水质不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是实施本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治水自觉。村(居)主职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签责任书;以村(居)为基本单元挂图作战。镇、村级河长是包河治水的直接责任人,要牵头实施精准治理,全力提升水质。镇治水办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核验收。

  (二)强化河长管理。贯彻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建立健全镇、村级河长考核机制。坚持镇级河长带头,挂图作战、对表落实,强化河道流域化、区域化治理,提升水体治理效果。深化完善APP河道管理系统、河长公众微信号和河长微信群,不断提升河长工作效率。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建立专项督查计划,加强水质巡查检测,强化面上战况检查,突出重点问题督查,实行每旬战况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充分发挥镇人大的民主监督作用,助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聚焦突出问题。

  (四)强化考核问责。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剿灭劣Ⅴ类水考核体系,实现奖优罚劣、以考促治的目标;坚持把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列入年度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村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表现不佳的村干部,坚决予以问责。如剿灭任务未完成的,村干部要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说明,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制定专项宣传计划,设立专刊,为劣Ⅴ类水剿灭战役造势鼓劲、鸣锣开道;广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增强全镇生态文明共识;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与管河护水“工作十法”,全面深化“党员干部护水日”、“团员青年护水日”、“河小二”活动,加强全镇“五水共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动广大企业、公众打一场歼灭劣Ⅴ类水的人民战争,全面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治水行动体系。

中共东浦镇委员会

东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 东浦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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