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山街道2017年第一轮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区两办《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越委办〔2016〕8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全区第一轮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府山街道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查对象
朱家岙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巡查时间
4月5日至4月9日
三、巡查主要内容
(一)村党组织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
(二)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特别是剿灭劣Ⅴ类水等重点工作情况;
(三)村干部履职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
(五)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农村私人建房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问题;
(七)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八)其它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巡查组织机构
建立府山街道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永俊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奇灵党工委副书记
严立苹纪工委书记
殷勇派出所所长
成员:王玉铭纪工委副书记
王黄兴党政办主任
孙金德国土所所长
尹调珍内审办主任
徐宏生信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工委,办公室主任由严立苹同志兼任,王玉铭同志任副主任,王黄兴、尹调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五、巡查方法步骤
(一)巡查方法
1.召开座谈会。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并征求意见。
2.个别谈话。根据需要,与驻村干部,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3.查阅账册资料。根据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会计账簿,违纪违法人员处罚、处理、处分原始资料,群众来信来访及办理情况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工作资料,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4.受理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反映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巡查事项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5.走村入户。根据需要,对巡查事项进行实地察看,必要时,采取明查暗访形式深入群众进行走访了解。
(二)巡查步骤
1.宣传发动。4月1日发布巡查通告,公示巡查时间、内容、巡查组成员和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巡查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全面、深入、公开、公正。
2.实地巡查。巡查组4月5日进驻朱家岙村后,通过座谈、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调阅资料、受理来信来访、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被巡查村的相关工作情况。
3.整改落实。巡查阶段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巡查“后半篇文章”,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真整改、严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巡查。开展巡查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被巡查村有关情况,确保巡查工作质量。
(二)注意工作方法。巡查组要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正确处理好与被巡查村的关系,不干预被巡查村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对涉及的重大问题不表态,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巡查办报告。
(三)严明工作纪律。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隐瞒或歪曲、捏造事实,不得泄露巡查工作秘密,不得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