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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17-1725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7-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二○一七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食品抽样检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6- 22 10: 5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二○一七年第二季度

流通领域食品抽样检验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个体经营户:

  根据年度流通环节抽检任务,结合开展越城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清零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决定于5月下旬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端午节、“六·一”儿童节食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越城区流通领域食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

  二、受检品种

  保健食品、进口食品(葡萄酒、饼干、面包、糕点等)、食用农产品(生鲜畜产、生鲜水产、生鲜蔬菜、新鲜水果等)、儿童食品(婴幼儿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糖果、果冻等)、端午时令食品(粽子、蛋制品等)、水产制品、炒货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蜜饯、茶叶等,共201批次。

  三、受检区域

  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

  四、抽样方法

  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同检验机构人员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及《抽样单》到食品经营单位营业场所、仓库随机抽取。抽取样品按规定购买,不收取检验费用。

  五、抽检要求

  请各有关市场监管所做好配合工作,现场抽样时请安排执法干部着装整齐(随带执法证件)会同检验机构人员抽检,做好现场抽样记录。同时重点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履行情况,并书面记录抽检食品的供货商、进货量、经销量、存货量等内容,掌握食品经营情况。

  六、结果处理

  本次食品质量抽检结果将在相关媒体或网络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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