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越编〔2015〕48号文件精神,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越城区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广局)主要职责有:
(1)研究、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及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或参与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全区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方面活动,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制作管理,策划、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和图书事业,加强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管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工作。
(5)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的相关工作。
(6)负责全区乡镇(街道)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和考评。
(7)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8)管理、指导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电影发行放映、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和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新闻出版及印刷复制业等实施行业监管。协同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9)负责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协调广电新闻出版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编制风景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旅游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报批、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涉及旅游业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审查、论证。
(12)编制申报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13)开发旅游客源市场,组织实施重大旅游宣传活动;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14)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越城区文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越城区文化馆、越城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和越城区图书馆决算。
二、区文广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区文广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371.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64万元,占总收入91.1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万元),占总收入83.29%;其他收入107.53万元,占总收入 7.84%;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2.51万元,占总收入2.37 %;上年结转收入89.04万元,占总收入6.49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281.5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3.1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3 万元、其他支出1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00.6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73 万元,项目支出544.15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33.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912.8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主要是因为工作经费追加、人员经费调整,奖金等经费追加等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13.75万元,占89.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4万元,占5.05%;住房保障(类)支出59.32万元,占5.2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笔资金为政法委预算划转,用于五水共治巡演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8.52元,2016年决算为1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人员经费调整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6万元,2016年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23.23万元,2016年决算为5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经费调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6年决算为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相应活动支出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6.85万元,2016年决算为11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区文化馆为新开馆舍,年中改造装修与运行经费的追加,以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洁净越城、平安越城”文艺巡演经费追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数为39.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笔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部分为省补资金,部分为年中追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8.48万元,2016年决算为7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厉行节约办公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05万元,2016年决算为4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计划项目实际在本年度开展,资金在本年度使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为53.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笔资金为省补资金,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数为25.23万元,决算书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年初计划离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局统一发放,后工作调整由退休单位继续发放,经费在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2016年决算数为22.72万元,决算书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安排在人员经费中,年终根据财政指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会计科目并做调账处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数为9.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安排在人员经费中,年终根据财政指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会计科目并做调账处理。
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4.99万元,2016年决算为48.0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公积金调整。
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013万元,2016年决算为0.0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71万元,2016年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购房补贴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4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6年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笔资金为省补资金,年中追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3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85 %。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来我区文化走亲、交叉暗访文化市场情况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费用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32人次,共 0.83万元;无外事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05% 。10.91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局本级(2016年车改之前)及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两辆公务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改之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保留执法用车取消局本级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所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共1家行政单位,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5万元,增长30.50%,主要原因是区图书馆15年开馆,区文化馆16年开馆,两馆均为新开馆设,投入较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所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共1家行政单位,3家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及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度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所属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共1家行政单位,3家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7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 532.66万元,实际支出532.16万元。
以上项目中均由本单位组织绩效自评。
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1.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各个项目达到项目申请预期目标;2.能严格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支出合法合规;3.项目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执行到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编制待细化,提高预算准确性。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图书馆”项目预算安排300.1万元,实际支出299.59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保障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所需各项费用,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图书馆专项工作的开展,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2.“文化活动”项目预算安排20万元,实际支出19.99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保障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项文艺演出所需费用,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文艺演出工作的开展,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等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24.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6.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